《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于2020年11月27日通過審議通過,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。《條例》對建筑在項目立項、土地供應、工程造價、規劃建設審批、施工監管、竣工備案、運營改造和違法處罰等方面均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條文,細化了指導,明確了要求。為貫徹《條例》精神,規范惠州市綠色建筑建設,明確執行標準和重點工作程序,文件就有關工作要求作出通知。
詳情可登陸惠勘協官網(http://www.hzrda.cn/)查閱相關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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